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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公會理事長蔡宗融日前偕同多位理監事拜會能源局,討論大型地面電站推動專案的相關問題,並獲得能源局局長游振偉首肯,將重啟由能源局、公會及台電組成的合作平台,三方定期開會,針對問題可及時反應並有溝通的管道。
  太陽光電業者開發新案場,要面對的問題可不少,如:簡化行政作業程序、解決土地變更、增加饋線、協調居民抗爭,及建立升壓站與農業許可等,其中許多是陳年老問題;部分雖獲得改善,但未符合業界期望。每年也會定期上演次年度躉售費率(FIT)調整的拉踞戰,第一次躉售費率審定會議於7月24日舉行,聽取各方意見。
  蔡宗融表示,明年躉售費率修正,可參考綜合市況及成本變動。去年鋼、鋁及線材價格皆上漲,人事費用也增加,只有模組價格持平;過去未將租金及開發費用計入,但目前每千瓦前期開發費甚至高達5,000元,成本比重不低,至於建造升壓站的變數大、成本也高。「去年大型案場每度電躉售電價雖有多0.4元,但綜合考量其實仍不符投資成本」,公會表示。
  大型太陽能電場應比照離岸風電,完工日的躉售費率應以簽約日計,以及電證分離,為公會的兩大重點訴求。離岸風場開發曠日廢時,變數多不可測,市場已認同FIT「完工日即簽約日」。反觀上百公頃的大型太陽能案場,經常採多期開發,分30、30及40%三期完成為常態,加上台電拖延外線等各種因素,完工日期變數大。唯有FIT以「完工日即簽約日」計算,才能對投資IRR有所保障,提升投資意願。
  台灣接軌國際,推動綠電憑證,綠電電廠每生產1度綠電,就會伴隨1度的綠電憑證。蔡宗融主張電證分離,綠電與憑證分開賣,能讓市場更加活絡;電業法修正使電力邁向自由化發展,綠電自由買賣,台電不是唯一供電方,買方有多重選擇。目前在台灣1張憑證大多以1,000度為單位,台灣的再生能源憑證(T-REC)目前也採取這種做法。政府應儘速建立綠電憑證交易平台,催生碳交易市場,使台灣的綠能產業永續發展。(翁永全)<摘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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