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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航事件自去年11月21日爆發來,不論「有無停飛先否認後承認」 或「被開放當沖當天立即點燃解散未爆彈」,均顯示興航不夠尊重證 交所,為此證交所昨(17)日董事會通過祭出「興航條款」,未來只 要出現如興航「經董事會決議提請股東會決議解散」,立即打入全額 交割股。
這是證交所自起日前宣布,提高公開資訊不實的罰金最高後,再新 增一條「興航條款」。
證交所副總兼發言人簡立忠指出,過去並沒有董事會提請解散案例 發生,興航透過董事會通過解散為首例,及其債權人向法院聲請重整 等事件發生,因此全面檢視證交所營業細則,以改善條文的完整性。
其實興航在去年11月22日暫停交易,23日因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 第18款「本公司基於其他原因認有必要者」而將興航列為變更交易方 法,找了半天多虧有了這條法規,才將興航打入全額交割,否則證交 所將無法對興航股票做出立即規範,為此加緊腳步修訂營業細則。
興航股價至昨日只剩下0.59元,但不遠之前去年11月18日還有5.6 元,隔天11月21日興航還被納入「開放現股當沖標的」,開沖第一天 竟就傳出停飛,爆出10,755張大量,其中2,454張就是來自當沖,顯 然是「先當乖寶寶,以取得當沖資格」再同步宣布解散,早上被證交 所詢問回答「沒有」下午才說「有」,知情人士籌碼要丟出來就容易 得多。
當時累計4根跌停時,11月29日前民航局長張國政出來喊接手,隔 日立即說破局,再讓當天高達5萬張股票慘遭套牢,接著又是無情的 13根跌停,12月16日傳出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想要接手,雖爆出4 .3萬張買盤接手,但這些都是未真正與債權銀行溝通過後再宣布的訊 息,都只是喊話而已。
在1月11日召開股東會之前,興航股票早已多日出現萬張以上買盤 ,算好要達讓股東會通過決議股權門檻,才能順利「通過解散」,但 一路下來股民早就血本無歸。
證交所表示,由於復興航空被台灣票據交換所列為「拒絕往來」的 事實仍在,因此2月2日終止上市一案不變,至於因為公開資訊不實的 違約金,目前已入帳,但仍需等待復興航空清算完畢才能收到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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