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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期貨市場運作安全,期交所將於106年春節長假前,調高股 價指數類契約、黃金類契約及匯率類契約保證金10%,將會在1月24 日收盤後生效,並預計於年後開始交易日之次日收盤後回調。
考量今年春節假期休市長達8日,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 休市期間可能發生之價格波動,期交所鑒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 證金之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之確保,將於106年春節假期,調 高股價指數類契約、黃金類契約及匯率類契約保證金,預計以1月23 日之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
以台股期貨而言,現行每口原始保證金83,000元為例,將調高至9 2,000元,調幅約10.8%,以強化期貨市場之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 安全。
期交所預計於1月23日公告股價指數類契約、黃金類契約及匯率類 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月24日收盤後生效,預計至2月 3日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1月23日之保證金,屆時期交所將另 行公告調整後金額。
另外,期交所也提醒交易人注意,1月24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 曆春節前最後交易日,1月25日及1月26日無交易,僅辦理結算交割事 宜。今年1月到期之印度50期貨最後結算日為1月25日,該契約於當日 辦理結算交割。至於1月第四週到期之小型台指期貨暨台指選擇權契 約,其最後交易暨結算日因逢1月25日至2月1日無交易,順延至2月2 日。
至於交易人於1月24日收盤後,未沖銷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 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及帳戶權益數 之變化;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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